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  ( 94 年 11 月 22 日)
第6條
本條例第六條傑出文化藝術人士之評定,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以下 簡稱文建會) 視實際需要遴聘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及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代表辦理之。

傑出文化藝術人士榮銜之頒授及其生活之保障,由文建會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