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 106 年 07 月 27 日)
第6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七目所定文化景觀,包括人類長時間利用自然資源而 在地表上形成可見整體性地景或設施,如神話傳說之場域、歷史文化路徑 、宗教景觀、歷史名園、農林漁牧景觀、工業地景、交通地景、水利設施 、軍事設施及其他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