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廣科學知識普及化執行辦法  ( 106 年 09 月 15 日)
第6條
政府循預算程序撥款支應科發基金科技(含跨部會署)計畫等收入,經科 發基金管理會同意者,得固定每年提撥千分之五,併入第二條之推廣科學 知識普及化工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