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  ( 91 年 06 月 19 日)
第1條
為因應國家未來科技研究需求,建立良好研究環境,有效利用共同實驗研 究設施,推動尖端科技研究,以提昇科技研究水準,培育優秀人才,特設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以下簡稱本院) ,並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