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 99 年 12 月 22 日)
第2條
園區內污水下水道系統完成地區之公民營事業、機關學校之廢 (污) 水, 依下水道法及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排入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