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消防隊設置辦法  ( 103 年 08 月 28 日)
第1條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為維護園區內機關廠 商之安全,防止災害,達成消防救災及緊急救難任務,特依據科學工業園 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七款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九條之規 定,設置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消防隊(以下簡稱本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