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 100 年 01 月 12 日)
第9條
國科會得商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園區內設立實驗中小學 (含幼稚園) 及雙語部或雙語學校。

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教師任用資格及學生入學資格,由教育部會同國科會 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