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  ( 107 年 05 月 15 日)
第9條
校長於延長服務期間辦理退休者,其退休之生效日期如下:

一、任期屆滿者,為任期屆滿之次日。

二、經主管機關同意於聘期中辦理辭職者,為辭職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