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107 年 05 月 14 日)
第85條
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由教職員生前預立遺囑指定撫卹金領受 人之相關事宜,比照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