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107 年 05 月 14 日)
第124條
本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適用其他職域職業退休金法令之年資,應同 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於教職員依本條例辦理屆齡或命令退休時,已訂有可適用之退休金法 令。

二、未曾辦理退休(職、伍)、資遣或年資結算已領取退離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