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107 年 05 月 14 日)
第110條
本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及 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及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 或業務之團體或機構,比照銓敘部認定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範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