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  ( 105 年 10 月 14 日)
第1條
本辦法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以下 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