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 96 年 06 月 21 日)
第8條
科技人員之升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任四等技術師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遇缺得晉升為 三等技術師。
二、任三等技術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遇缺得晉升為 二等技術師。
三、任二等技術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遇缺得晉升為 一等技術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