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 104 年 06 月 08 日)
第6條
本部辦理新進軍訓教官之遴選,應會同國防部組成軍訓教官遴選小組;其 任務為審議下列事項:
一、遴選計畫、簡章及其變更。
二、試務協調、變更及停辦。
三、錄取員額及成績基準。
四、其他有關軍訓教官遴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