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任用退休辦法  ( 67 年 05 月 26 日)
第1條
本辦法所稱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係指曾受國防部核准之軍事學校各班隊 畢業,具有少尉以上之軍職經歷,未經任官或任官後退伍之女性軍訓教官 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