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辦法  ( 106 年 06 月 02 日)
第12條
補助款撥付及核結方式如下:

一、第一期:申請人收受第十條之書面通知後,應檢具書面通知及領據, 報本部按核定補助經費百分之五十撥付補助款。

二、第二期:申請人收受前條之書面通知後,應檢具書面通知、收支結算 表及原始憑證,報本部按核定補助經費百分之五十撥付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