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 104 年 09 月 03 日)
第8條
運動彩券業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符合前條第一項所定之類別及 範圍。

運動彩券業於傳輸個人資料時,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避免洩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