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  ( 104 年 01 月 26 日)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無動力飛行運動:指下列以人員助跑及利用風力支撐形成空氣動力, 藉以滑翔飛行運動之一:

(一)無動力飛行傘(以下簡稱飛行傘):分為單人式及雙人式二類。

(二)滑翔翼及其他非由機械動力推進之載具。

二、訓練機構:指下列機構之一:

(一)設有航空相關系、所,且開設無動力飛行課程之國內、外大學。

(二)依人民團體法向內政部登記立案,以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並以從事無動力飛行訓練為其任務之一之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