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  ( 104 年 01 月 26 日)
第12條
專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廢止其資格:

一、取得專業人員資格後,有第六條規定情形之一。

二、擔任專業人員,怠忽職守致學員失蹤或死亡。

三、違反前條規定,且情節重大。

四、轉讓、出借或出租專業人員證書予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