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運動設施範圍及認定標準  ( 101 年 04 月 25 日)
第6條
本標準規定各該業務事項,本會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法人或 團體辦理。但其由本會自行辦理事項如下:

一、前條認定函之發給或通知。

二、其他應由本會自行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