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運動服務產業引進關鍵技術及發展國際品牌辦法  ( 101 年 03 月 13 日)
第7條
申請單位應檢附文件如下 一、申請書。

二、補助計畫書。

三、其他經本會指定證明文件。

前項補助計畫書,應載明事項如下:

一、計畫目標。

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

三、執行時程及進度。

四、人力配置。

五、經費分配,其經費配置應分別載明「補助款」及「自籌款」金額及其 各該比例。

六、預期效益。

七、其他。

申請單位第一項規定之申請,於本會公告期間向本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