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及運動體驗券發放辦法
( 101 年 03 月 13 日)
第5條
本會得邀集運動產業領域專家學者、業界人士、各該機關及本會人員辦理 本辦法規定各該補助案件審查;其審查基準如下:
一、計畫可行性。
二、經費合理性。
三、對於落實教育紮根程度。
四、對於運動產業發展影響。
五、城鄉及區域均衡發展效益。
六、參與性或觀賞性運動人口數目提升。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