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及運動體驗券發放辦法  ( 101 年 03 月 13 日)
第5條
本會得邀集運動產業領域專家學者、業界人士、各該機關及本會人員辦理 本辦法規定各該補助案件審查;其審查基準如下:

一、計畫可行性。

二、經費合理性。

三、對於落實教育紮根程度。

四、對於運動產業發展影響。

五、城鄉及區域均衡發展效益。

六、參與性或觀賞性運動人口數目提升。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