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
( 101 年 03 月 06 日)
第6條
本辦法規定獎助方式如下:
一、發給獎金、獎狀、獎座或獎牌。
二、授予榮銜或其他榮譽。
三、補助各該經費全部或一部。
四、補助貸款利息全部或一部。
五、減免相關稅捐全部或一部。
六、其他獎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