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 106 年 11 月 29 日)
第28條
民間機構開發經營大型運動設施經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者,其範圍內 所需之公有土地之取得等相關事宜,應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相關 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