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 106 年 11 月 29 日)
第24條
體育團體舉辦之運動賽事或活動,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 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者,其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

前項運動賽事、活動範圍及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