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舉辦準則  ( 100 年 01 月 19 日)
第1條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發展我國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 以維護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權,提升身心障礙國民生活品質,特舉辦全國身 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以下簡稱本賽會),並依據國民體育法第十九條規定 訂定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