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  ( 93 年 11 月 08 日)
第9條
國訓中心應依前條第一款本會所訂選手培訓實施計畫,擬訂國家代表隊總 集訓實施計畫、培訓教練人員待遇支給要點及培訓選手補助費支給要點等 ,報本會核定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