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  ( 93 年 11 月 08 日)
第4條
國家代表隊教練,除專案報本會核定者外,應自培訓隊教練中遴選產生。

代表隊教練人數,依各項賽會報名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