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科學研究及發展獎勵辦法  ( 101 年 04 月 13 日)
第9條
依本辦法獲得獎勵之研究成果或著作,出版或再版時應加印「本著作獲行 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科學研究及發展專案獎勵」字樣,並贈送本會十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