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科學研究及發展獎勵辦法  ( 101 年 04 月 13 日)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撤銷獎勵及追繳所獲獎勵金、獎座,並追究其民、 刑事責任:

一、不符第三條規定者。

二、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