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 93 年 04 月 15 日)
第7條
各機關團體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各項運動禁藥管制事宜:

一、本會:應輔導中華奧會擬訂年度實施計畫,並定期或不定期督導考核 該會辦理情形。

二、中華奧會:應依本辦法、國際奧會及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之規定,參 考國際單項運動團體之相關規定,擬訂年度實施計畫,整合全國性單 項運動團體,並經常辦理有關運動禁藥管制之教育、宣導及其他相關 事宜。

三、全國性單項運動團體:應依中華奧會各項運動禁藥管制措施,擬訂年 度實施計畫,並經常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