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  ( 102 年 05 月 20 日)
第3條
專任教練之工作職掌如下:

一、規劃推動服務單位單項運動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及實施事項。

二、規劃推動地方及各級學校發展體育運動事項。

三、規劃辦理各級學校課後、寒假及暑假假期訓練事項。

四、其他委辦運動訓練及體育活動支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