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  ( 102 年 05 月 20 日)
第11條
專任教練之遷調,分為行政調動及自願請調。

因培訓實際需要或特殊原因,本部或地方政府得隨時辦理專任教練之行政 調動。

地方政府辦理所轄之行政調動,應檢送相關資料,報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