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運動會舉辦準則  ( 100 年 03 月 30 日)
第15條
全民會舉辦單位應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辦理運動禁藥教育及宣導 工作。

第一類競賽參賽選手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義務,其有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 測證實違規用藥者,除依前項規定各該規範處理外,並撤銷或廢止其參賽 成績及所得獎勵。

全民會運動禁藥管制事項,依中華奧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之處理及處罰作 業要點辦理。尿液檢測依中華奧會運動禁藥採樣程序與方法作業要點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