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 104 年 04 月 01 日)
第2條
辦理本貸款之銀行(以下簡稱承貸銀行)包括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 行、臺灣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及其他經本部核可之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