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 106 年 09 月 08 日)
第6條
大專校院招收外國學生,應擬訂公開招生規定報本部核定後,自行訂定外 國學生招生簡章,詳列招生學系、修業年限、招生名額、申請資格、甄選 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