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 106 年 09 月 08 日)
第10條
外國學生不得申請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 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但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 法居留身分者或其就讀之班別屬經本部專案核准之課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