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 104 年 01 月 29 日)
第6條
依本辦法升學經查有冒籍情事或資格不符者,應由學校依相關法令開除其 學籍,並議處有關人員。涉偽造文書等違法行為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