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 104 年 07 月 28 日)
第16條
補習班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查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計畫之 執行情形,並將檢查結果向負責人提出報告。

前項查核人員與第六條指定之專責人員不得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