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 104 年 07 月 03 日)
第7條
辦理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之設置及運作所需經費,由各校及各該 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中央主管機關應視需要補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