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數位化圖書資源利用辦法
( 103 年 11 月 21 日)
第4條
專責圖書館應依身心障礙者需求,徵集數位化圖書資源;其徵集方式如下 :
一、接受贈與。
二、自行採購。
三、自行或委託製作。
四、取得授權複製。
專責圖書館規劃訂定前項資源之數位格式時,應邀請身心障礙者教育機構 及身心障礙者代表提供意見。
專責圖書館對第一項第一款之贈與人,得以獎狀或獎金方式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