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  ( 102 年 11 月 20 日)
第7條
依強迫入學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得免強迫入學,並經鑑輔會鑑定安置 就讀機構者,其補助及獎助,均以一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