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費收費標準  ( 104 年 07 月 29 日)
第3條
前條審查費之費額,規定如下:

一、單科學分課程:每一學分,新臺幣一千元。

二、學程學分課程:每一學程,新臺幣七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