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  ( 103 年 12 月 08 日)
第3條
本辦法之補助,以每年辦理一次為原則。

申請人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企劃書、作品及其 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前項作品,以已企劃製作或完成,尚未公開刊播或發行者為限。

第二項申請表、企劃書與相關資料之內容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