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  ( 103 年 12 月 08 日)
第12條
依本辦法受補助或獎勵之媒體,其申請、被推薦之文件、作品或各項資料 ,有虛偽不實、違法或未依所送計畫時段或版面刊播作品者,得由中央主 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補助或獎勵,並追回其補助、獎牌、獎狀、獎金或其 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