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 102 年 07 月 12 日)
第12條
前條特殊教育方案,學校應運用團隊合作方式,整合相關資源,針對身心 障礙學生個別特性及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及策略。

三、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