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  ( 107 年 05 月 30 日)
第8條
生活機能因素之評估指標如下:

一、學校所在鄉(鎮、市、區)之人口密度。

二、學校所在鄉(鎮、市、區)之郵政及便利商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