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 106 年 11 月 22 日)
第20條
學校及幼兒園應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依據修正等 因素,檢視所定安全維護計畫是否合宜,必要時應予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