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權益
( 106 年 04 月 26 日)
第19條
幼兒園應提供教保服務人員下列資訊:
一、人事規章及相關工作權益。
二、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審核之結果。
三、在職成長進修研習機會。
四、參加教保服務人員組織權益。
五、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