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 104 年 12 月 08 日)
第8條
原就讀學校、現就讀學校及其人員,因辦理轉銜輔導及服務,於職務上知 悉之秘密或隱私及製作或持有之文書,應予保密,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洩 漏或公開。